问题 | 危险驾驶罪多久可以宣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进行宣判的时间方面,并无固定的标准规定,理论上讲,如果被指控的案件较为单一和简明,那么在短短几个月之内便有望得到判决结果;
然而如果案情错综复杂,那么对应所需的处理周期也就可能相应地有所增加。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完全是受到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比如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涉及的证据收集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计划等等。 倘若在案件审理之中,事实部分清晰明确,证据材料齐全完备,再加上被告方坦诚认罪,自愿接受处罚,那么整个诉讼流程无疑将得以相对迅速的完成。 可若案件中存在一些尚存争议的关键点,需要经过多次开庭审讯,或者为了案件的公正公平进行了补充调查取证等环节,那么诉讼周期势必将会随之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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