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能不能不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案情确实存在未能获得批准逮捕之情形。
例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的案件; 又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 再如,依据特赦令而免除刑罚的案件等等。 然而,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必须全面权衡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作案手段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因素。 若盗窃金额较少,系初次犯罪,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赃并真诚悔罪,自愿接受法律制裁,那么其有望获得不予批准逮捕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