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用于非法活动是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他人借款并用于违法活动并不等同于实施了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欺诈特指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采用诸如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法,从而谋求取得超出合理范围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因此,若当事人在寻求借款之初便无任何偿还债务的打算,继而借助此类手段获取资金后投入非法领域,便有涉嫌欺诈的嫌疑。 反之,即使借贷人开始表示愿意偿还债务,只因后期将所获款项用于非法活动致使其无法按期还款,通常不能被视为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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