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场提供场地收取场地费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赌博场所提供场所并以相应金额进行收费的行径,在刑法理论中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从属行为,即共犯之一。
这类行径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及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破坏作用。 因此,在裁决刑事案件时,我们需要全面考量犯罪主体所实施的违法犯罪事实、具体行为的性质及其恶劣程度、情节轻重以及其社会影响等等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那些为赌博场所提供场地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人,将会依据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获取的非法收益数额等多重因素来决定最终应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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