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要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拘禁并非必定预示着将会遭受法律制裁。
法院拘禁属于一种民事强制行为,其宗旨在于维护案件审理行为的顺利执行。 若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发现在押人员的确存在着明确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且已有确凿无误的证据,依据相关法规理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这种情景下,案件会酌情进入起诉及审判环节,从而有可能面临法律惩戒。 然而,如果在进行深入调查之后,发现并无任何犯罪实据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极小程度较低,因此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 或者说,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涉嫌犯罪,则此人将不会被判定为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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