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室盗窃罪撤诉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为例,此类犯罪属于公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起诉的案件类型,通常而言并不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
这意味着公共检察机关并非基于被害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追究。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况; 通过特别赦令获得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 以及依据刑法规定应当由受害人自行提出诉讼请求或撤销诉讼请求的犯罪行为,如果受害人并未提出相关请求或主动撤销请求的情况等等,公共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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