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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不成立嫌疑人不交代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作为主要目的,将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失去记忆的物品或者被掩埋的物品擅自占有,且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后,仍然拒绝返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有关侵占罪的指控未能得到法院认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拒绝承认罪行,首选需明确导致指控失败的具体原因。
这其中可能包含证据不足,无法充分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符合侵占罪的所有要件。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搜集各类证据,例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便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支撑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
倘若犯罪嫌疑人坚决否认罪行,但其行为的确存在诸多疑点,那么侦查机构有权依法采取各种合法的侦查措施,比如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财务状况、行动轨迹等等,以期获得更多的破案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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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