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侵占罪的对象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涵盖了以下三种情况:
(1)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2)他人遗漏或遗弃的财产; (3)他人未知且深埋地下的财产。 关于第一个类型的财产,特指由于受托人为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其他合法理由,从而实际拥有和掌控他人财产的情形。 对于第二类财产,则是指所有者或持有者由于疏忽大意,将其遗忘在特定地点或交通工具之上的财物。 至于第三类财产,则是指埋藏于地下,所有者身份不明的财物。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要构成侵占罪,必须满足一定的金额要求,同时还需具备拒绝归还或者交付的行为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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