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现行金融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采取非法手段吸收公共存款,或者采取类似手法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从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该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或法人组织,要求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并且没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意图; 最后,客观上必须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开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名义进行吸收资金活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信息,吸引公众投资; 向社会公众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方式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或者给予其他形式的回报; 向社会公众,也就是那些不特定的投资者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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