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几种情形不构成抢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犯罪即对数额较大之公私财物公开劫掠的行为,行为主体必须具备以非合法方式获取财产的意图,并趁着受害者毫无防备之际进行。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并不构成抢夺罪:首先,窃取利益的金额若未达设定标准; 根据现行法律,一旦抢夺行为造成了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损失,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否则一般不会被判定为抢夺罪。 其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例如误将他人财物视为己有而带走,但随后能够及时归还给受害者,那么这种情况也不能被视为抢夺罪。 最后,对于未成年人在尚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所实施的抢夺行为,同样无法被判定为抢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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