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资金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站在法律的视角下,对于合资经营中产生的股权侵夺问题,我们称之为“职务侵占罪”。
关于该类犯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 1.主体资格要求:本罪的犯罪主体需满足特定身份,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中的工作人员。 2.主观心理状态: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必须持有明确的犯罪意图,且其行为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 3.犯罪侵害对象:本罪所指向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行为表现:犯罪分子需要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本单位的财产进行侵占,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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