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以什么定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提供用以赌博之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通常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即明确知晓自身行为是在为赌博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条件; 其次,行为人须实施了具体的开设行为,例如构建赌博网站、提供实体赌博场所等; 最后,赌场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及持续性,而非偶然或临时性的赌博活动。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判定,需要结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并参考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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