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能定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特指的是行为人为自己所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亦或是埋藏物而实施的非法占有权属转变的行为,且该行为通常须具备数额较大和抗拒交还给原权利人两种要素。
在此类犯罪的构成方面,一般需满足以下四个主要条件:第一点在于行为人必须对此等财物产生非法的占有的意愿; 第二点要求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必须属于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范围内; 第三点为被侵占的财物必须是遗忘物或埋藏物; 最后一点则是行为人在侵占了这些财物之后,必须表现出拒绝归还的态度。 关于“数额较大”这一衡量标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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