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60万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名为敲诈勒索罪,其是以本身的犯罪意图侵占他人财产为主旨要素,使用恐吓、威胁或胁迫等手段来打击受害人的精神防线,进而非法占用被害人的公私财产。
针对敲诈勒索金额高达六十万人民币的特殊情形,应当被视为数额特别重大。 依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具体规制条款,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涉及到相当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资金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状况时,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相应的罚金刑罚。 在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若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应该被视作是"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从这些指标角度看,六十万元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该标准,其性质之严重乃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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