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帮信罪”(亦可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侦查与起诉标准,主要涉及如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向三个及以上的个人或团体提供有关帮助的行为;
其次是涉及到支付结算方面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的行为; 再者就是以发布广告等形式提供相关资金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紧随其后的是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行为; 以及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参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因素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却再次参与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最后一个情况则是那些由被帮助对象进行的犯罪活动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