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足开设赌场犯罪不仅涉及到赚钱谋利,还包括聚众博彩以及以此作为营生的合法行径。
然而,并不是所有类似的情况都会被判定为涉嫌触犯开设赌场罪。 以下几点条件或因素可能无法成立开设赌场罪的罪名:1.缺乏实实在在的盈利目的。 若仅是在亲戚朋友之间偶然进行的娱乐性质的小型赌博活动,并且参与者并无从其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刻意企图,那么此种行为通常不视作开设赌场罪的情节。 2.赌场所在地点的暂时性和非持久性。 倘若仅仅是基于某特定情况下,临时提供了一个场所供人进行赌博活动,而且并未将其作为长期、稳定经营的目标,那么这种情况往往难以被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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