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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的什么错误判抢夺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夺罪乃是以非法占有为根本目的,趁人不备之际,公然掠取数额较大乃至重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下列几种情况而被认定为构成抢夺罪:
1.公然从他人手中夺取财物,且此种夺取之举突如其来,带有暴力性质地针对财产占有者。
譬如,在公共街头突发骤变,猛地夺取他人手中的挎包或其他财物。
2.所获取的财物数额较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若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以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之数目,应分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之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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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