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占有他人财物能定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某人因恶意占有他人财产而是否构成侵占犯罪,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
所谓侵占罪,乃指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擅自直接将其受委托人所交付的财物、被遗失或掩埋在别处的物品据为已有,同时,所涉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在发现后,仍拒绝将该部分财物归还给合法所有者的行径。 然而若行为人仅是临时暂管他人财物且已具有明确的归还意图及相应行动,在此种情况下,通常并不符合侵占罪的各项构成要件,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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