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石头砸人被判寻衅滋事罪是否过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将石块投掷向他人而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是否过于严厉,这需要我们结合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况来加以严谨分析与评估。
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向他人扔出石块的举动,导致了公共场所的秩序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陷入极度混乱的境地,且这种行径的性质特别恶劣,那么该行为人被判处以寻衅滋事罪或许并非过分严苛。 在对寻衅滋事犯罪进行界定时,我们常常会综合权衡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形式与手法、形成的实际损害结果以及对社会治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即便行为人仅是出于一刹那的冲动,并未实质性地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但其行为若在公共场所引发了广泛的恐惧情绪及秩序混乱,亦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们会根据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法规,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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