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分红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一个分子是否需承担参与开办赌场的刑事责任,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通常而言,若某个人对他人开设赌场的事实有明确认知,却依然参与其中分享利润,那么他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人。 这种行为表现出该分子在赌场的运营活动中所获取到的非法经济收益,并且通过参与分红这一方式,实质上对开设赌场的违法活动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与推动。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严重性,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参与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参与的深度、分享的利润数额等诸多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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