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夺罪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且公开地掠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抢夺罪,应当综合归纳多方面因素进行严谨分析考虑: 首先,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确并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意图;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需要观察行为者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特征。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在场的情况下,行为人趁其疏忽大意、毫无防备之际,突然采取行动,公然对财物施加有形力量,使得他人无法及时反抗从而获取财物。 最后,被夺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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