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算绑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否应被视为绑架之问题,答案并非如此简单。
在此类犯罪中,行为人为追讨合法债务或即便涉及到非法债务但并无勒索财务之意图之时,实施了对他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行为。 然而,在绑架罪行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企图通过向第三方勒索财务或其他非法目的来控制他人,或是将他人挟持为人质。 因此,两种犯罪在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等多维层面上均呈现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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