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八个标准是怎样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基于非法律原因将本应由自己妥善保管的他人财务、遗忘物件或掩埋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较大,在收到权利人或相关部门请求归还时,仍拒绝归还。
对于如何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被害人将财物委托给被告人进行保管的事实; 其次,被告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再次,被告人所占有的财物必须属于他人所有,包括代为保管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等多种情况; 最后,被告人所占有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即所谓的“数额较大”。 同时,如果被告人在收到权利人或相关部门的返还请求后,仍然坚持不予归还,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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