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过失造成轻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有意以寻衅滋事为由,却因疏忽大意导致他人轻伤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若此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且完全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及构成要素,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所引发的不良后果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等。 倘若能证实犯罪嫌疑人并非蓄意为之,而是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的,那么这或许会对其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除此之外,法院也可能会考虑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以及是否有真诚的悔罪表现等因素。 因此,对于寻衅滋事过失致人轻伤的判决,必须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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