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拿刀寻衅滋事未伤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法规要求,若有相关人员在饮酒之后,手持利器进行挑衅滋事却并无致人伤害,则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在此类情境下,具体审判裁决将需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犯罪手法、产生的危害结果及是否与"破坏社会秩序"的界定相符等条件。 倘若此种行为符合上文提及之法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中详述之状况,同时满足"情节重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便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管制刑罚。 然而,鉴于行为人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这或许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酌情考虑因素。 然而,如若是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标准,又或者未能严格契合上述法条的各项情况任意一条,均有可能导致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会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 而最后的确切判决仍须由法庭根据案件的详细客观事实和证据来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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