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去了没打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聚众斗殴这一罪行,即便行为者本人并无实际参与其中,同样有可能成为罪犯。
举例来说,倘若某人公开煽动、策划与制造了聚众斗殴事件,却没有亲身投入到打斗之中,那么此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首要分子”或是其他“积极参与者”。 在此类情境下,尽管该人并未直接实施任何暴力行为,然而鉴于其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中所扮演的组织和领导角色,仍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若情节更为严重,例如涉及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参与人数众多且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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