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花光两亿的赌资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赌博罪乃是以谋取利润为主要目地,通过聚集多人进行赌博或是职业化参与赌博活动。
当某位个人由于赌博而耗尽高达两个亿人民币的财产时,尽管这种情况本身无法直接判定其是否触犯了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 但若个人行为确属蓄意谋求经济利益,且其行为方式满足“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或“以赌博活动为生”的法定义务,那么便具有了涉嫌构成赌博罪的可能。 倘若最终判定其行为确实属于赌博罪的范畴,依据前述法规,此人可能遭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监视居住等惩罚措施,同时处以罚金。 然而,具体的执法决定将综合考量诸多要素,如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之后的主动状况以及认罪悔过的表现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赌博活动在我国大陆地区是违法的,因此任何与赌博相关的货币流动都有可能遭致法律的严格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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