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家属间的藏匿行为并非必然导致包庇罪的成立。
此项法规所指的乃是“明知罪犯行径仍向其供应隐遁场所、财务资助、协助脱逃或者制作虚假证言实施包庇”的情境。
在这类情况下,若家属的确了解案情并蓄意施以援手,那么便有可能违反该条例。
不过,倘若家属因为毫不知情或受到错误认知蒙蔽而为对方提供了便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有罪。
是否构成包庇罪尚需对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同时也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意识到对方为犯罪嫌疑人且在此种认识下故意为之。
因此,仅依靠亲缘关系并不能简单判断是否构成包庇罪,还需将具体情况与其他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加以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