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上的共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指出,任何通过非法拘留他人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若有人涉嫌此类犯罪,即便并非主要执行者,亦可能被认定属于共同犯罪行为人。 在此情况下,量刑裁决将主要参照涉案人员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 若某位共同犯罪行为人为主犯,那么他/她可能面临与主犯相同的量刑标准,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如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还需加重处罚力度。 反之,若某位共同犯罪行为人为从犯,那么他/她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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