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参与者获利几千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规定,倘若有任何人员在知晓他人正计划借助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时,仍旧选择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援或者协助,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即便当事人仅从中获取数千元的利润,也有可能被判定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若此种犯罪行径与他罪状吻合,则必定按照惩处更为严厉的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故而,尽管涉案所得金额相对较小,但只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标准,便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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