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从犯如何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乃是指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过程中所扮演的次要或协助者角色的犯罪嫌疑人。
就洗钱罪而言,一旦某人为明知自己所提供的资金账户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并协助其转移、改变财物分类、提供资金支持、协助投资者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有价证券、其他支付结算工具,或者采取其他隐蔽手段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性质及来源等行为,尽管其行为相对主要罪犯而言并非至关重要,甚至仅于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了辅助性作用,然而裁判机构依然有可能依法认定该人构成从犯身份。 在界定从犯时,审判机关将会综合考虑众多重要因素,如涉案金额额度大小、在犯罪中所发挥的具体角色、事先有无预谋故意、是否存在逃避侦查行为以及是否具有真诚悔过表现等等。 倘若审判机关判定某人符合从犯条件,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其实施从轻、减轻处罚乃至免除处罚。 最终的处罚裁决将由审判机关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审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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