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公众存款算诈骗罪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筹集社会大众资金或者采用变通形式来吸收公共存款,就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运行秩序,触犯法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行为恶劣程度,法院会给予相应惩罚,如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款等。 倘若涉及到法人或组织的违法活动,将不仅面临罚款处罚,还需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 然而,如果在司法机关正式提出诉讼之前,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所吸收的资金,尽可能降低损失,那么他们将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如果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并且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就有可能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至于究竟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则需要综合考量案件的各种具体因素,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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