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他人非法财物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所谓的侵占罪,是指那些在未经允许或是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本由自己替他人管理的贵重物品或者他人遗失物以及隐藏物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人,同时其非法所得财物的数量已经达到相当大的程度,并且其仍拒绝向原所有权者归还或者上交所截获之财物的行为。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涉及到的财物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当财物,而非任何形式的非法财物。 正是由于这些非法财物并不在我过刑法法典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无法对其进行认定为属于侵占罪中的犯罪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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