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未遂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洗钱罪未遂的判定标准,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一条。
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因为其自身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而最终未能实现犯罪目的的情形。 在洗钱罪未遂的判断上,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实施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比如提供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等等。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警方的及时察觉、资金被冻结等),这些行为并没有得到完全执行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有个人原本打算通过转移资金的方式来掩盖他贪污所得的事实,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被警方发现并制止,导致资金转移未能成功完成,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洗钱罪未遂。 至于第一百九十一条,它明确指出:对于未遂犯,应当参照已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确实已经开始实施洗钱行为,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导致未能顺利完成,那么这样的情况便可被认定为洗钱罪未遂,并且按照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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