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定义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所定义的聚众斗殴罪,意指个人或团体基于复仇、争取霸权、或其他不当利益,而集合众多力量进行相互殴打的非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伤害到了广大无辜民众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对于此种犯罪行为,应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 针对聚众斗殴罪,我国法律规定,组织者以及积极参与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其惩罚将会加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在两年内实施过两次及以上聚众斗殴; (2)参与人数众多且行为影响巨大,具有极为恶劣的社会冲击力;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塞举行大规模的聚众斗殴,已经引起了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局面; (4)使用器械进行聚众斗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聚众斗殴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等恶性后果,罪犯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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