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具体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在取得人民法院允许提起诉讼后,才能开始立案审理的案件。
只有当被害人未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中所述强制或威胁等情形时,公共检察院方可介入此类案件进行公诉。 这其中包括以下四类型案件: 侮辱、诽谤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者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者除外); 虐待案(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者除外)以及侵占案。 2.受害人拥有充足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 或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要求被告人对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负责并需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构或人民检察院不予采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判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可就此提出异议申诉,但不得干扰判决、判令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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