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拐卖儿童罪是以欺骗为主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并非主要依靠欺骗手段进行实施,而是必须基于将儿童或妇女作为商品出售的目的而发生。这种犯罪行为通常伴随着多种行为形式,例如拐骗、绑架、收购、贩卖、运送以及接洽和信息传递等环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所有涉及拐卖妇女和儿童的行为皆构成刑事犯罪,其惩罚程度则因罪行轻重不等,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至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乃致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1: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