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伪造的信用卡或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制定之相关法规,倘若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采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通过欺骗等手段领取的信用卡,或是废弃的信用卡以及擅自借用他人的信用卡,从而展开一系列涉及信用卡欺诈的活动。
刑事惩罚; 其次,若涉案金额超过五万元而未能达到五十万元者,将被判定为“数额巨大”,同样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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