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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底有没有寻衅滋事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寻衅滋事”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确实客观存在。而该罪行的核心构成要件则主要涵盖了四大要素:其一,肆意地对公民进行暴力侵害或人身攻击,情节极其恶劣;其二,以追踪、拦截、谩骂、恐吓等多种形式,扰乱公众秩序,危害严重;其三,通过强制性手段获取或者强行占有他人财物,情节极其严重;最后,在公共场合挑起纷争,制造混乱,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针对此类行为,若行为人一再召集他人共同参与上述活动,造成社会秩序极度紊乱的后果,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监禁,同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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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9: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