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据为己有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有物件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特指财产代管者未合法授权便擅自将他人托付其保管的财货物资非法私自占为己有,且倘若此种行为导致财产数额显著较大且行为人坚决拒绝归还,那么便构成了一种法定的犯罪罪名——侵占罪。然而,假如行为人对其所持有的财货物资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和控制权,或者该财物并非原始归属者所有,抑或是行为人并无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所方财产的邪恶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归类于侵占罪之中。因此,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务必进行深入细致的案例研究,其中涉及的关键因素包括行为人对财物的占有方式、财物的所有权归属以及行为人的占有意图等等。若行为人确实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坚决拒绝归还,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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