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定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涉及到多种罪名的界定,具体如下:首先是针对在道路上驾车进行竞技比赛活动且情节恶劣者的定罪;其次是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的定罪;再者是针对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的定罪;最后是针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危及公共安全者的定罪。值得注意的是,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此外,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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