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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与侵占罪有何主要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为追求非法占有权限,将他人委托其保存的贵重物品、遗忘物或者地下埋藏物品擅自转变为自身所有,且该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程度大小,却拒绝归还给他人的违法行为。
对比而言,盗窃罪的主体,同样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但是其行为主要涉及窃取他人掌控中的大量财产,或者是在短时间内多次进行盗窃活动。
二者的犯罪对象存在显著差异。
侵占罪的打击范围仅仅局限于行为人代表他人存储的财物,以及别人遗失在他处的物品、地下埋藏财物等,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径前,必须已经拥有了这些财物;
然而,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则仅仅包含其他人手头掌握的流动财产。
盗窃行为实施者在行动开始前并没有控制任何他人的财物,也就是说,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
两者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如果要构成侵占罪,除了要具备数额较大这个要素,同时还要表现出持有并拒绝归还或上交这项情节;
反之,若是构成盗窃罪的话,只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的严重情形,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即便在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构成犯罪。
即使行为人在盗窃成功后将所得财物归还给被害人,也不能因此影响到犯罪的成立与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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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