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人拿自己东西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盗窃罪的成立必须同时符合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行为这一基本条件以及犯罪情节达到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具体说来倘若亲近之人擅自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已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抑或是存在诸如多次盗窃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亲人之间的盗窃行为,法官往往会综合考量亲情关系、财物价值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都可能对犯罪性质的判断及量刑产生重要影响。举例来说,若亲人之间因为家庭内部矛盾引发财物纷争,且涉案财物价值相对较小,那么该类案件或许无法被判定为盗窃罪,或者可以视作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进行处理。因此,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其中涉及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财物价值大小、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等诸多要素。若亲人所取财物数额并不巨大,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相伴,那么其行为或许并未达到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反之,若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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