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可从以下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应限定于那些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 其次,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由恶意主导; 再次,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乃是安全事故监管体系; 最后,客观要件,其客观层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故意未按照规定上报或虚报有关事故情况,致使事故抢救时机延误,且情节十分严重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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