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罪犯服刑期间发现有漏罪,应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罪犯在服刑期间被新发现仍有其余未定罪的犯罪行为发生时,应立即对此类新的犯罪案件进行审判,并根据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将前述新判刑罚与原有刑罚合并,以确定最终的执行刑期。
在此之前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限,应于新判决得出的刑期内统筹计算。
另需注意,在该过程中确认存在漏罪的情况下,原已通过减刑程序作出的裁决均丧失效力,且不能纳入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中。
然而,从社会正义与法律公正角度看,在罪犯服刑期间因发现漏罪而导致原有裁决被“一笔勾消”显然是不尽合理的。
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可允许在依据数罪并罚后再次服刑期间,对是否进行减刑以及减刑幅度进行适当调整和考虑,即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7: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