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惩治力度:
当我们在公路上驾驶车辆时,如果出现如下所示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我们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严肃惩罚: 首先是,如若在激烈竞赛、追逐比赛中进行驾驶,情节十分恶劣的; 其次,若是在酗酒后仍驾驶机动车辆的话; 接下来,即便是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但如果严重超额承载乘客人,或是速度失控以至超越规定速度营运的话; 最后,就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对公众安全性构成极大危害的行为。 机动车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员在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中具有直接责任的,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接受相应的惩罚。 若以上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存在,就会依据惩罚相对较重的各项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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