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保险醉酒拒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市场上的各类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而言,只要警方确认保险车辆事故发生的主因是由驾驶员饮酒驾驶所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拒绝相关赔偿责任。众所周知,饮酒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保险行业的基本原则是不会为任何违法行为提供保障,因此,保险公司以这个理由来进行拒赔是符合规则和法律规定的。另一方面,强制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交强险,实际上属于国家设立的机动车保险类别之一,旨在确保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或伤害的一方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从而维护国家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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