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有怎样的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蓄意破坏受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这一行为,倘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应被视作刑事犯罪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受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构成严重损毁; (二)非法侵犯受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行为发生在三次或三次以上,且尚未对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严重要害的损失; (三)毁坏工具极其恶劣; (四)除上述第(一)至(三)项外,其他情节严重,足以引发社会公愤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