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寻衅滋事犯罪构成之准绳,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该项犯罪的被侵害对象直接指向了社会公共秩序; 其次,作为其构成要件之一的行为实施者应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已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本罪名下的行为人; 最后,从犯罪心理层面来看,当事人必须持有直接故意的态度,意即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将会导致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后果,而且对此种后果怀抱着必然实现的期望和期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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