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抽逃出资罪追溯时效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犯有抽逃出资罪的行为者而言,其罪行追究时效遵循自犯罪之日开始计算的原则。
若行为者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存在连续或持续的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最终结束之日起算。 若行为者在追诉有效期内再次实施新的犯罪活动,则前次罪行的追诉期将从新罪发生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此类行为者,法律规定他们的诉讼时效通常限定为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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